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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立平:真理越辩越明?其实有时是越辩越糊涂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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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凡舒2024-09-04 17:37:08

一次,在和一位朋友聊天的时候,我说了这样一段话:
为什么你经常和别人辩论,经常指责别人,而我很少与人争辩,也很少指责别人?其中的原因之一是,在别人表达一个观点的时候,你假定他除了直接表达出来的意思之外,对于相关的东西可能是不懂或不知道的。而我的假定是,他对于那些东西可能是懂的或知道的。

我这么说,还是有点玄,举个例子吧。

比如,对当前消费的低迷,有人说,其中一个原因是某些消费品已经处于饱和状态。这时,可能有人马上会批驳说,不对,真正的原因是老百姓手里没钱,是因为失业、裁员、减薪、收入下降,是因为已经负债累累。对不对呢?当然对,非常对。


但我可能不会去批驳。有两个原因:


第一,我看一个观点或一种说法的时候,首先是看有没有新意,这个观点能不能使我有所收获。比如,你说是收入、就业和负债的原因,这个我早就明白,早就知道,甚至我自己都已经说过很多遍了。因此,这对我来说,是属于无意义的信息。而且,我相信这个道理已经是一个很多人都懂的常识了。因此,我没有必要再浪费精力。


第二,我要具体看看这个饱和的观点论证得怎么样。如果没有像样的论证,那就不管它了,因为没有信息量。如果论证得不错,有收获,我会想,既然能思考到这个地步,就业、收入、负债的因素还能不懂吗?也就是我前面说的,我假设他是懂的,只是因为一篇文章能把问题的一个点讨论清楚就不错了,他没有涉及别的因素而已。


说到这里,我们就能知道,很多无谓的争论是如何发生的了。


常人方法学创始人加芬克尔曾经提出过一对概念,索引性表达和客观性表达。他说,前者是日常表达的特征,后者是科学表达的特征。


所谓索引性表达,是指日常沟通行动“依赖于对意义的共同完成且未经申明的假设和共享知识”,它是由情境限定的。也就是说,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,人们的语言沟通往往要基于人们能够共同感知的情境与知识,省略掉很多语言要素,以提高表达的效率。


比如,妻子在下班之前给丈夫打电话:一会儿你去菜市场买点菜,海鲜就别买了。这就是一种索引性表达,因为省略了很多语言要素。她完整的意思是:(我下班先去接孩子),你(下班的时候)去菜市场买点菜。(因为昨天刚吃的海鲜,因此)海鲜就别买了。这就是索引性表达,括号里面的,都是省略掉的,但基于双方都能理解的情境和知识,都明白对方的意思,不影响意思的传达。


其实,不仅仅在日常生活中会频繁地使用索引性表达,就是在科学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研究中,也会不时使用索引性表达,因为在谈论一个问题的时候,你不可能把所有前提的东西、已知的东西,尤其是你自己以前有关的观点全部复述一遍。如果你非得那样,实际上,你做不到,别人也受不了。省略是必须的。


因此,我只有在索引性表达能够行得通的地方才批驳别人或与人进行争辩。否则徒劳无益。
最后举两个例子:

一个例子是,很多人都知道的茅老,一位非常值得人们尊重的老人。但前些年他挨过很多骂,其实很冤枉。有一次聊天时我和他说,您之所以挨骂,是因为您在写文章的时候已经假定了三个东西:第一,别人知道您是一个好人;第二,别人读过您以前的文章;第三,别人能看懂您的意思。但实际上,这些假设的前提往往并不存在。


另一个例子,关于川拜或川哈的话题。在我所在的那些群里,一出现这个话题,往往就很难正常讨论,往往都是互相侮辱,甚至黑粉、脑残、傻X满天飞。其实,大家的价值取向都是很相近的,只不过有的着眼于俄乌战争,有的着眼于某些核心价值,但共同的东西被索引性省略掉了。

人们常说真理越辩越明,其实不见得,有时往往是越辩越糊涂,尤其是在不能共享前提的情况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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